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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5/18 16:25:00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刘春华)毒品犯罪带来的次生危害越来越突出,正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省法院近日公布的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案件就是毒犯在制毒过程中,因吸入大量制毒气体产生幻觉,误以为被警察发现,在逃跑中用刀刺死自己。

年4月,被告人罗昌友等人在浙江省台州市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29.11克。

年9月16日至18日,罗昌友租用四川省宜宾县泥溪镇七星村新龙组的房屋,由赵平等人(另案处理)与罗昌友安排的陈德兵及被告人刘华东、陈永跃、郑遥制造甲基苯丙胺,共制成液体毒品半成品约90公升。

制毒过程中,陈永跃因吸入制毒气体产生幻觉误以为被警察发现,于是参与制毒人员四处逃窜。刘华东在逃跑过程中被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脑震荡。陈德兵因产生幻觉而用刀刺切自己的胸、腹等多个部位,致脏器大血管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同年11月,公安机关在罗昌友位于成都市温江区的租住房内查获甲基苯丙胺.56克。

法院认为,罗昌友以贩卖为目的,指使他人制造甲基苯丙胺的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刘华东、陈永跃、郑遥明知是毒品而予以制造的行为均已构成制造毒品罪。在制造毒品的共同犯罪中,罗昌友系组织者、安排者,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罗昌友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大,罪行严重。据此,依法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分别判处同案被告人刘华东、陈永跃、郑遥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三年、十二年,并处罚金。

省法院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随着以甲基苯丙胺为代表的合成毒品滥用人数不断增长,制造合成毒品犯罪呈加剧之势,制造甲基苯丙胺犯罪突出。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组织多名人员制造毒品的团伙犯罪案件,制毒场所隐蔽、参与人数众多、涉案毒品数量巨大。同时,毒品具有中枢神经兴奋、抑制或者致幻作用,吸入毒品会出现兴奋、狂躁、抑郁,甚至被害妄想、幻视幻听等症状,进而引发自伤自残或者实施暴力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本案就充分反映了毒品对制毒者本人、他人乃至社会的严重危害,广大群众应当切实提高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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