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赵艺慧
骑行,是一项环保且健康的生活方式。近些年,共享单车、摩的等出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仅在北京市的自行车数量,在巅峰时期就超过万辆。如今,北京的大街小巷里,还流动着大约万辆共享单车,万辆电动自行车。
虽然这类出行方式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模式,甚至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城市的环境,但是因为不当骑行造成的交通事故也不在少数。
近日,江苏淮安某十字路口,一辆载人电动车闯红灯通行时,一辆轿车避让不及,将电动车撞飞。随后,12岁的骑车男孩从地上爬起,而后座同学却倒地不起。经诊断,骑车男孩仅受皮外伤,后座男孩被撞出脑震荡。目前,男孩仍在接受治疗,事故在进一步处理中。
通过现场视频显示,男孩驾驶电动车闯红灯使得一辆轿车来不及躲避,万幸的是,两个孩子并没有造成严重的伤害,但是这件事情的发生足够引起家长对于假期孩子的安全的重视。
那么,很多人要问了,多大的孩子是可以骑电动车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在该条第二款中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车的年龄必须达到16岁才可以,同时在该条的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中明确规定了,驾驶人不得喝酒驾驶,在拐弯处应减速慢行,驾驶路线不能曲折竞驶。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在本案中,该男孩只有12岁,不满16周岁,没有达到法定驾驶电动车的年纪,同时,其驾驶过程中并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即闯红灯。其行为导致正常行使的轿车避让不及,最终造成两人受伤的结果。
那么,对于本案中受伤的两个孩子损失应该谁来承担呢?
笔者认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轿车如果是在正常情况下行使,此时该轿车不存在过错,即不需要承担责任。此时要分析两个孩子的具体情况,驾驶车辆不满12岁的孩子违规驾驶电动车,由于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为法定监护人,所以应该承担此次事故造成的责任。至于造成的损失,两个孩子父母之间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根据过错认定进行一定的索赔。
值得庆幸的是,此次事故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案件中的男孩年纪尚小对于道路安全重视不足,对交通规则熟悉不够。
暑假来临,孩子们出行安全问题值得每一个家庭重视。同时笔者想提醒大家,在骑行过程中,除了有安全意识外,还需要注重一些细节问题:
1、检查刹车和电池、轮胎,保证车子动起来、停得稳;
2、不逆行、不占道,在非机动车道内靠右行使;
3、人行横道前,通过路口时要下车推行;
4、不打电话、不带耳机,最好戴上安全头盔;
5、不载重物不载人,不脱把,不追逐打闹;
6、不抢行猛拐,远离大货车、公交车、工程车;
7、车辆有序停放,切勿停到道路中央,尤其是共享单车等。
青少年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至关重要,希望每一个孩子可以在自己的轨道上平安成长,度过愉快的暑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