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一位小鹏P7车主在开启高速辅助驾驶NGP后,在高速上追尾前方大货车。事故造成车辆严重受损,车主脑震荡住院。
从行车记录仪可以看到,当时小鹏P7正在进行变道超车(按照NGP的逻辑,如果前方车辆行驶缓慢,NGP会自动从其他车道进行超车)。变道完成后,小鹏P7径直追尾前方大货车。
9月29日,小鹏汽车回应:对于该起事故,相关部门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客户表示认可。同时,客户对于后台行车数据得出的分析结果也表示认可。即,在发生碰撞前,前车识别及车辆控制等功能正常;撞击前,系统触发了安全带震动提示,车辆预警,AEB紧急制动等被动安全功能;NGP系统功能正常。
1、从最早的“特斯拉FSD自动驾驶致死案“,到不久前的“蔚来NOP自动驾驶致死案”,再到如今的“小鹏NGP自动驾驶追尾案”,有人不禁感叹,自动驾驶到底怎么了?
其实按照《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的划分(年3月1日实施),目前驾驶自动化分为六个级别:0级、1级、2级、3级、4级、5级。而目前大多数厂商宣传的自动驾驶,均为2级以下,只能称之为“辅助驾驶”。
2、自动驾驶追尾大货车,小鹏汽车需要承担责任吗?
很遗憾地告诉大家,由于目前自动驾驶的法律环境不完善,一旦车辆出现事故,只能按照《道路交通法》进行责任划分,即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这也是车主为何承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直接原因。
即使部分地区出台了自动驾驶的地方规范,比如北京地区,允许公司进行车辆自动驾驶测试,但责任主体依然是车辆测试员(驾驶员),所以厂商责任很难认定。
3、另外还存在一个逻辑矛盾。小鹏汽车回复“NGP系统功能正常”,但就在这种正常情况下,导致小鹏P7一头扎进了大货车尾部,结果是车头没了,车主脑震荡住院。
根据小鹏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