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你车就完了,多管闲事咋地”狂风暴雨般的耳光打在了的哥脸上,30秒打了12记耳光。近日,在湖南株洲发生了一起令人怒愤的事。的哥好心劝架,被男乘客狂扇耳光。打人后拉起女伴逃之夭夭。
男子在后座殴打女伴,好心的哥劝架,30秒内被扇12记耳光。打人后两人逃跑,的哥受伤住院,经诊断的哥耳朵受伤严重,面部软组织损伤,脑震荡。
本案中打人者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就算殴打没有导致的哥受伤,一条危害公共安全就够他喝一壶的了。
假如殴打致使的哥受伤,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达到轻微伤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其轻伤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致其重伤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打人者已经被找到,被相关部门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网恢恢,除非你有遁地之术,要不然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同时也希望那名同行女子早日离开这种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