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王女士,40多岁,家境不好,从海阳老家来烟台一个工地打工。年年初,刚来烟台干活不久的她就被汽车给撞伤了,头部轻微脑震荡、一只脚被车轮碾轧轻微骨折。
事故经过交警处理,认定机动车司机负全部责任。医院,支付了部分住院费后就不管了。王女士在烟台无亲无故,只认识几个老乡,只好从老乡那里借了些钱,自己又住了几天院。
委托律师
住院期间,王女士结识了律师事务所的理赔顾问。刚开始,王女士不太相信这事交给律师办能拿回钱来。经过自己和老乡多次与律师沟通,对律师事务所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后,王女士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办案经过
王女士身体一直很好,比好多男劳力还能干,收入也挺高的。但在工地打工期间,没签过劳动合同,工资也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王女士在该工地打工。护理费、误工费等举证也都非常困难。
我们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细心地指导王女士从各方面提供证据,很快便将案件起诉到了法院。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庭审比较顺利地结束了。经过一个多月的等待,法院判决下来,王女士的误工费等各项赔偿基本都全额支持了。
王女士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她说:“受了伤能把医疗费要回来就不错了,没想到把案子交给你们能要回那么多的钱,非常感谢你们!”说这话时,王女士流下了激动的眼泪。
案件总结
作为律师我们对王女士的想法非常理解,普通的老百姓,无论是打过官司还是没打过官司的,都认为打官司不仅麻烦,最终能不能保证公正还不一定,甚至认为自己没钱没势,打官司根本就没什么用,且不论这些想法来源于哪里,对或者不对,我们可以非常确定地告诉你,在交通事故诉讼里,我们能保证你的公平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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