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各驻村(社区)工作队
通过送学上门、送法入户、案例剖析等方式
让辖区各族群众争做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今天
听听他们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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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袁华,我想说,顺风车可搭,但安全得牢记。
今年9月,亲戚蒋伟搭乘我的私家车去镇里办事,不料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蒋伟额头擦伤,医院诊断有轻微脑震荡,共花销1.8万余元,蒋伟要求我赔偿医疗费用。
明明是出于好意,没收一分钱,却面临大额赔偿,让我实在想不通。带着满腹委屈,我找到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委*法委(区司法局、区委网信办)驻盐湖街道盐湖北社区工作队。
工作队请来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经过和他们交谈分析,虽然我在此次车祸中负主要责任,但本次搭乘属于“好意同乘”,可减轻我的民事责任,最终我承担了60%的赔偿责任,赔付了1.08万元。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今后,我依旧会做个热心人,但是会改掉自己的不良驾驶习惯,安全驾驶,保护好自己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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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艾琳娜,是达坂城区柴窝堡片区柴窝堡社区的牧民,平时以放牧为生。
年,我们家为邻村一户村民代牧,约定好6个月费用共计1.2万元,可到了时间,对方迟迟不肯结账,每次都说“过几天”,事情一拖再拖。
今年11月,正当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乌鲁木齐市税务局驻社区工作队组织的宣传小分队,来到我们牧区,结合劳动用工、薪酬支付等权益保障问题为我们宣讲《民法典》知识,我借此机会现场进行了询问。
工作队的宣传和解读,让我心里有数了,不怕钱要不回来。我要告诉身边人,今后无论是外出打工还是代人放牧,要学着签合同,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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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杨涛,我想说,靠情分借的钱,在一定时间内,可以用法律手段追回。
年,我给朋友借了元钱,直到现在都迟迟没还,一提还钱他还用各种理由推脱。遇到这种事,我也很“头疼”,不知道该怎么办。
恰好,达坂城区农业农村局驻东沟乡兰洲湾村工作队开展了“学民法典,爱生活”宣传活动,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张寅生带领宣传队入户宣传,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我将难处告诉了他们。
通过讲解,我明白了如果在约定还款日到期后,朋友借钱不还,我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但是一定要在3年内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否则就等于放弃了这笔债务,借出去的钱就很难要回来了。
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今后我要带动家人和朋友共同学习《民法典》,通过学法守法,让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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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叶尔兰,在柴窝堡片区白杨沟村经营一家小商店。一天,达坂城区委统战部(区人民法院、新能风电公司)驻村工作队给我上了一课,让我印象深刻……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工作队在村里入户,开展《民法典》学习宣讲活动,到我们家时,恰好一位村民来换面包,说是前一天买的,准备吃时发现已经过期了。我赶紧给他换了面包,这一幕,工作队看在了眼里。
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王彪带着工作队员和我一起查看了商店所有食品的保质期,并叮嘱我要定期检查商品有无过期,特别是面包、牛奶、小零食等,如果过期会存在安全隐患。
今后,我会更加注意食品安全,每天对食品进行检查,如发现过期或变质,马上下架销毁,绝不售卖给他人,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原来
生活中遇到的种种烦恼
《民法典》都能为您解决
听了他们的亲身经历
大家更要认真学习《民法典》
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乌鲁木齐市“访惠聚”办公室王丽娜、杨瑞供稿)
编辑:刘国庆
责任编辑:张雪峰、纪晓贞
审核:王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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