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说说古代的几个二愣子吃货,这是从一个问题引起的。
上午有同学问我,爬蚱还能不能吃。
我确实有点懵,我小时候不吃肉,对这一类的爬虫更是怵得慌,确实也没吃过。后来想了想,豫东老家好像这种奇怪的名吃还真不少,比如毛鸡蛋。
老家俗话里有个说法,吃毛鸡蛋治头晕。我觉得这是一种偏见,就是治头晕,也肯定是治“饿的头晕”。我一直怀疑,其实就是以前条件不好,吃的东西又差又少,所以补充的蛋白质少,营养跟不上,饿的心慌头晕。而毛鸡蛋只不过就是最便宜、最容易弄到的近似肉食而已,营养多了,当然就不容易饿晕了。要是现在还死抱着以往认识不放,非说吃毛鸡蛋治头晕,你连头晕的原因都没有搞清楚,毛鸡蛋岂能一概治之?莫非摔个脑震荡头晕,吃个毛鸡蛋也能治好?那毛鸡蛋就不能叫毛鸡蛋了,儒雅的探花蛋也不能叫,它可以叫神丹!
说起神丹,又想起来一个被歪果仁评为十大恶心食物之一的松花蛋,松花蛋和我们老家的变蛋有什么区别呢?
变蛋通常是鸡蛋,而松花蛋通常是鸭蛋。变蛋是河南的一种特产,蛋清半透明的浅*,蛋汁金*浓稠。松花蛋一般是深色,剥开后看到的花纹,是蛋中大量的蛋白质含有氨基酸和碱性物质发生的化学反应。
一到夏天,姜汁调个凉凉的变蛋和*瓜,配上冰啤酒,吃饱了打个嗝,对于喜欢这个的人来说,简直是极品享受。
作变蛋得用盐、碱、石灰和锯末。把这4种材料按比例调成糊,把鸡蛋均匀地裹上糊,再把鸡蛋捞出来放锯末里滚一圈,密封一周左右就可以了。松花蛋制作也差不多。
而歪果仁则拿着颤颤巍巍的变蛋在惊呼:“这是来自地狱的蛋?”、“魔*下的蛋?”、“这是恐龙蛋吗?”、“放了一百年的蛋?”
在吃这方面,歪果仁差远了。
关于吃,我们国家从古至今,从远到近,从来都不乏吃货。
说到吃肉,其实羊是最惨的,汉民回民都吃,古人今人都吃。你看美这个字,羊大则为美,古人造字真是好直接。也有人说这个字其实是其它含义,但是在吃货眼里,大羊就是得劲,不接受反驳。原始人应该吃肉吃得少,狩猎不容易,饲养不咋会。而且烹饪手法一定比较单一,最早应该就只会烧烤。为啥我们现在这么喜欢吃烧烤,我怀疑是人类遗传基因中一直都有这个来自远古的深刻记忆。
不知道去这样的餐厅,要不要光着肚子穿兽皮。
到了夏商周,乃至春秋战国,多了一种烹饪技术,就是用水煮。那个时候的人类寿命不长,我查了一下,各种说法都有,基本上都认为三四十岁就是一大关,战乱应该是主要因素。
不过我觉得应该和烹饪方式有点关系,当时最容易打造的就是冶炼技术及温度要求不高的,含锡比较多的青铜器,也会有铅和其他杂质。很多出土的青铜鼎,就是我们现在的大锅。
大鼎很厚,加热很慢,用这煮火锅吃,我总感觉是一场灾难,没有*死,等也急死了。比如下面这个楚大鼎原型仿制品,毛主席说里面能煮一头牛,等它煮熟得等到啥时候?而且,上面绿色斑斑的铜锈,正迫切的等待和你胃里的酸一起合成重金属。
终于要开始说两千多年以前的几个奇葩吃货了。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混战,当时有个郑国,最早建国在陕西凤翔一带,对,就是现在出西凤酒的地方。
后来郑国搬家了,搬到了现在郑州这一块区域。现在,你知道郑州和新郑的名字根源了吧?
在郑国之前,其实还有很多小国家,类似小城镇一样,比如管国。管国就在现在郑州的管城区这一带,你看,你现在连管城区的由来都知道了。
先看看地图,晋和楚这俩哥们地盘大,还不对付,经常掐,在他俩中间的几个小国都没好果子吃,其中还包括我陈国,现在的淮阳区
当时的郑国有时跟着晋国混,有时又跟着楚国混,判断标准主要是看拳头大小。
这一年(公元前年),宋国跟着晋国混了,楚老大很不满意,亲自下手有失老大风范,就指示小弟郑国去教训教训不开眼的宋国。
就这样,吃货们闪亮着、奇葩着依次出场了。
宋国一看郑国来找事,就让大将华元带人去和郑国互砍。
华元,是个缺心眼。带着小弟上场以前,他为了鼓舞士气,杀了肥羊煮羊肉汤请大家吃饭。这是好事,也应该。
但他谁都发了羊肉汤,却漏了他的“车右”,也就是专职司机。这个司机是个要面子的吃货,大家都有羊肉汤,而自己啥球没有,他就恼成信球了。
司机不吭气,等两边一开打,立马将华元的战车故意开到郑国*队里面去了。
华元吓个半死,大骂司机。结果这货说了一句经典的话:“昔之羊羹子为*,今日之事我为*!”意思是说,特么的昨天分羊肉你说了算,今天车开到哪老子说了算!
于是,郑国很轻松抓住了交通肇事的司机和华元,宋国三万多名小弟被俘,宋国被揍了个鼻青蛋肿。
用洋人黑格尔的话说:
就在羊肉汤分配不均引发血案以后,大概过了一年多,公元前年,还是郑国发生的事。
《左传》说,郑国的子公身居要职,好吃好玩,他对大臣子家吹牛逼,说我今天食指动类可兴,估计有好东西吃。这就是成语食指大动的来源。子家将信将疑,可偏偏这个时候郑灵公刚刚炖好了一个楚人送的大甲鱼!
通知大臣们开party!
这俩吃货高兴毁了,不顾形象的呲牙猛乐。郑灵公一看,我靠,没吃过东西蒙?丢不够类人!
一问才知道子公有特异功能,手指头知道有好吃的!郑灵公就动了心眼,故意让人分肉的时候,到了子公那,偏偏就没有了!
子公傻脸了,郑灵公嘚瑟了:叫你个孩子能!他还故意气人,洋洋得意的说你这货手指头动也白搭,说不让你吃就不让你吃。
要是我这样的有家有口,有老有小的中年人,不敢轻易辞职,可能只会默默的向恶势力竖起中指食指。
而子公脾气比较火爆,一冲动,上去用手在鼎里面蘸一下(我很奇怪,不烫手吗?),他放嘴里尝尝,扭头就走。意思是我没错,反正我尝过了,你爱咋滴咋滴!这就是染指的由来。
郑灵公觉得丢了面子,恼的吃不住。
既然子公不给郑灵公面子,郑灵公也不想给他面子了,准备找人弄死他,子公这哥们也顾不得害怕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他联合了几个人就先杀了郑灵公!
郑灵公其实也就刚爬上王位一年多,开了个不合事宜的玩笑,就再也没有机会玩下去了。
他就这样被自己分配不公的甲鱼汤弄得Gomeover了。
而后来,灵公他弟弟接过了王位,过了几年他又杀了子公。
为了一块肉,死了俩王侯!
故事到这里并不算完,灵公死后第八年,楚国又去揍以前跟着他混的小弟郑国,结果郑国被打残了,郑襄公被迫光着膀子,牵着羊,跪地求和。而楚老大竟然还答应了!
你看,羊的作用太大了,不但羊肉汤会引发血案,投个降还得牵头羊。
刚才是借用了洋人的话,现在再用古人的话说一次: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而我们最大的问题就是健忘,简称贱。不信接着往下看:
还是羊肉汤,还是熟悉的味道,还是分配不公,这个引发的报复血案在战国时期的中山国也闹过一场。
中山也是个小国,在现在的河北省内。
有一天中山国王请客,请国内名人吃羊肉汤。看来羊肉汤是招牌菜,各国都好这一口,偏偏分到大夫司马子期这的时候又没有了。
估计司马子期不但没吃到,还受到了羞辱,作为一个著名的小气吃货,这哥们一生气跳槽到了敌国(为啥不说楚国,是因为史学家有争论,所以我们干脆以敌国称之)。司马子期拼命忽悠敌国发兵讨伐中山国。
中山国王被打跑了,有俩人一直保护着他,国王很感动,就问原因。原来这俩人的父亲差点饿死,被中山国王赠过食物和水,他们父亲临死前就叮嘱他俩宁死也要保护中山国王!
俩人誓死保护国王,国王感动落泪,我很煞风景的想到了星爷电影:
中山君喟然而仰叹曰:“与不期众少,其于当厄;怨不期深浅,其于伤心。吾以一杯羊羹亡国,以一壶飧得士二人。”
翻译成现代话就是:
施恩不在多少,而在是否雪中送炭;
得罪人也不在于深浅,而在于是否伤了他的心。
我因为一碗羊肉汤而亡国,也因为一壶熟食,而得到了两个勇士。
这几个故事都在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得罪小心眼的吃货。
说到这里,突然饿了,想喝老家的羊肉汤,刚才说的那些引发战争的羊肉汤没有我们现在的汤好喝,没有香菜,没有蒜苗,没有高炉芝麻烧饼。
我咽着嘴嘴,等疫情结束,等着这些记忆中的美味……
鲠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