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煤矿安全综合管理制度-1-
一、矿长安全承诺制度-1-
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5-
三、安全责任追究制度-6-
四、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度-11-
五、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
六、安全奖惩制度-17-
七、矿图审查制度-0-
八、矿井重点工程环节管控制度--
十、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6-
十一、安全办公会议制度-45-
十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49-
十三、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5-
十四、安全操作管理制度-6-
十五、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
十六、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70-
十七、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7-
十八、带班领导带班下井制度-75-
十九、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8-
二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8-
二十一、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9-
二十二、“三违”管理制度-10-
二十三、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16-
二十四、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1-
二十五、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8-
二十六、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9-
二十七、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二十八、安全生产群防群制度-14-
二十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第二章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制度--
一、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二、预测预报制度--
三、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四、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五、图纸的审批、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
六、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七、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八、四量管理制度-17-
九、瓦斯地质图管理制度--
十、先探后掘有疑必探管理制度--
第三章煤矿开采及顶板管理制度--
一、顶板管理制度--
二、工作面变化管理制度-05-
三、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管理制度-06-
四、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11-
五、掘进工程质量考核制度-1-
六、井巷维修制度--
第四章煤矿通风管理制度-5-
一、“一通三防”专业技术管理制度-5-
二、矿井“以风定产”管理制度-7-
三、“一通三防”责任制度-8-
四、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五、通风系统管理制度-50-
六、巷道贯通管理制度-56-
七、局部通风管理制度-60-
八、井下局部通风机停风管理制度-67-
九、盲巷管理制度-68-
十、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和调校管理制度-69-
十一、测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7-
十二、通风设施管理制度-7-
十三、通风设施检查、维修管理制度-81-
十四、矿井定期测风管理制度-85-
十五、通风系统巡视检查制度-87-
十六、专用回风巷巡视及管理制度-89-
十七、巷道测风管理制度-91-
十八、矿停风、停电管理制度-94-
第五章煤矿瓦斯防治管理制度-96-
一、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96-
二、矿井瓦斯治理管理制度-97-
三、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0-
四、瓦斯超限管理制度-0-
五、瓦斯超限应急处置制度-08-
六、瓦斯超限管理制度-11-
七、瓦斯治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
八、瓦斯抽采管理制度-1-
九、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十、瓦斯异常情况分析报告制度-7-
十一、光学瓦检器、瓦检器校正仪的管理、维修、检查制度-41-
十二、瓦斯检查制度-4-
十三、瓦检员交接班制度-51-
十四、瓦斯报表审查制度-5-
十五、瓦斯报表审批制度-54-
十六、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56-
十七、承压区及石门揭煤掘进工作面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十八、防突技术管理制度-40-
十九、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报告制度-41-
二十、防突工作保障制度--
二十一、防突措施督促检查制度--
二十二、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审批管理制度--
第六章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44-
一、综合防尘管理制度-44-
二、粉尘检测管理制度--
第七章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一、防灭火管理制度--
二、煤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三、束管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由于内容太多,页面放不下,全文可编辑版本请您下载学习:
四、气体采样分析及报告管理制度--
五、注氮防灭火的管理制度-48-
六、注水防灭火的管理制度--
七、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八、火区管理制度--
九、火区密闭管理制度-49-
十、井下动火管理制度--
第八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及调度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二、安全监控瓦斯数据异常处理报告制度-55-
三、瓦斯曲线分析制度-58-
四、瓦斯预警分析制度-50-
五、瓦斯监测装置安装、维护、调试、回收管理制度-56-
六、安全监控设备、器材检查及维修管理制度--
七、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54-
八、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
九、携带便携式甲烷检定仪的的管理制度--
十、应急广播管理制度--
十一、监测监控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十二、调度指令管理制度-56-
十三、调度管理制度--
十四、调度员交接班制度--
十五、调度值班制度--
十六、调度紧急撤人制度--
第九章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一、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二、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59-
三、电雷管编号管理制度--
四、爆破材料丢失及材料销毁管理制度--
五、爆破材料储存及运输管理制度-60-
第十章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
一、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二、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制度-60-
三、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1-
四、探放水工作管理制度-6-
五、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66-
六、水害应急处置制度-69-
七、雨季巡视制度-61-
八、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制度-6-
九、雨季期间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6-
十、雨季“三防”管理制度-66-
十一、防治水安全确认制度-67-
十二、水害防治各级岗位责任制-68-
第十一章煤矿运输提升管理制度--
一、矿井运输管理制度--
二、运输设备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制度-67-
三、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管理制度--
四、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规定--
五、辅助运输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煤矿电气及通信管理制度--
一、矿井机电管理制度--
二、矿井供电管理制度-70-
三、停、送电管理制度--
四、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养制度-75-
五、电气试验测试制度-76-
六、机电设备电缆管理制度--
七、机电事故统计分析制度--
八、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管理制度-76-
九、乳化液泵站管理制度--
十、油脂管理制度--
十一、机电配件管理制度--
十二、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十三、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十四、钢丝绳管理制度--
十五、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十六、交接班制度--
十七、巡回检查制度--
十八、设备保护试验制度--
十九、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
二、应急值守制度--
三、事故应急救援制度-79-
四、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
五、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
六、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七、应急演练制度--
八、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九、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十、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十一、应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89-
十二、自救器管理制度-81-
十三、事故现场处置管理制度-85-
第十四章煤矿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一、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
二、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三、班组学习制度-85-
四、民主管理班务公开制度--
由于内容太多,页面放不下,全文可编辑版本请您下载学习:
五、“手指口述”管理制度--
六、入井安全宣誓制度--
第十五章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六、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87-
七、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87-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88-
十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十四、职业病危害安全举报制度--
十五、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制度--
十六、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十七、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89-
十八、有*有害岗位作业防护管理制度-89-
十九、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XX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章煤矿领导安全生产岗位岗位责任制--
一、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矿长(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0-
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四、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1-
五、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1-
六、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煤矿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四、生产(采掘)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0-
五、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1-
第三章煤矿职能科室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
第一节矿调度室-9-
一、矿调度室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
二、矿调度室调度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5-
三、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6-
四、监测室值班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7-
五、人员定位系统值班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9-
六、监测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0-
七、井下监测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
八、监测机房值班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4-
九、瓦检器维修调校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5-
十、人员定位设备检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6-
十一、通信设备维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7-
十二、便携式维修调校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8-
十三、应急广播系统维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9-
第二节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岗位岗位责任制--
一、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生产技术科组长(分管采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4-
四、生产技术科组长(分管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五、生产技术科技术员(采掘、设计)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六、地质防治水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七、测量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三节通风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通风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通风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通风科副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5-
四、通风科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五、气体采样分析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六、通风科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七、通风科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八、瓦检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九、通风设施砌筑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十、风筒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6-
十一、瓦斯抽放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6-
十二、瓦斯抽放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十三、防突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十四、防突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十五、测风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四节安全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安全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安全科副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四、安全科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7-
五、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五节机运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机运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机运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机运科副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四、四大件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五、水泵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六、主扇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七、压风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八、主绞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九、信号把钩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8-
十、机电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8-
十一、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十二、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十三、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十四、机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十五、机车维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十六、机车充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十七、轨道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十八、翻车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9-
十九、绞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9-
二十、运料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十一、电气实验组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十二、井下检修班班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十三、井下变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十四、电气试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十五、矿灯充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十六、井下变电所班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十七、井下变电所值班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十八、井下检修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十九、电钳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4-
第六节人力资源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
一、人力资源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
二、人力资源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
三、人力资源副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8-
四、劳动统计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
五、档案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
第七节物资供应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物资供应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物资供应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物资供应科副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四、仓库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五、仓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4-
六、材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
第四章工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
第一节采煤队-6-
一、采煤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
二、采煤队跟班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7-
三、采煤队验收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
四、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五、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六、泵站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0-
七、打眼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八、放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九、采煤队运料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十一、端头编、回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十二、浮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二节掘进队--
一、掘进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0-
三、掘进跟班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0-
四、掘进队验收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五、打眼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六、放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七、锚杆机(锚索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八、掘进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九、机电维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
十、电气完好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十一、敲帮问顶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十二、架棚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十三、锚杆(锚索)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4-
十四、临时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
十五、喷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
十六、运料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7-
十七、风、水管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8-
第三节巷修队-9-
一、巷修队队长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
二、巷修跟班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
三、巷修队验收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四、锚杆机(锚索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五、巷修机电维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
六、敲帮问顶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
七、架棚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
八、锚杆(锚索)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7-
九、临时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8-
十、喷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
十一、运料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0-
十二、灌浆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
第四节机电运输队--
一、机电运输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机电运输队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机电运输队跟班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4-
四、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
五、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
六、机电维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8-
七、电焊、气割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
八、水泵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0-
九、机电维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
第五节打钻队-1-
一、打钻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班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钻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4-
四、封孔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
五、机电维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
第六节其他-7-
一、炸药库管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7-
二、井口检身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8-
三、瓦斯泵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
四、注氮泵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0-
五、噪音、粉尘检测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
六、综合防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五章救护队--
一、兼职救护队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兼职救护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4-
三、兼职救护队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
四、兼职救护小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
五、兼职救护队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7-
六、救护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8-
七、氧气充填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
八、库房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0-
九、电话值班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0-
第三部分XX县老沙田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采煤部分--
一、柔性掩护支架掩护支架采煤操安全作规程--
二、安全员安全作规程-7-
三、瓦检员安全作规程-8-
四、运料工安全作规程-9-
五、打眼工安全作规程-1-
六、爆破工安全作规程--
七、采煤工安全操作规程--
八、手动回柱器安全操作规程--
九、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5-
十、皮带输送机司机安全作规程-7-
由于内容太多,页面放不下,全文可编辑版本请您下载学习:
十一、泵站司机安全操作规程-8-
十二、攉煤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掘进、巷修部分-11-
一、掘进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11-
二、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三、锚喷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11-
四、混凝土喷射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锚杆(索)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六、架棚工安全操作规程--
七、锚杆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1-
八、砌喧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九、巷道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8-
十、掘进钻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掘进质量验收工安全操作规程-1-
十二、气动扳手(风炮)安全操作规程-1-
十三、掘进机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
第三章机运部分-4-
一、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4-
二、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7-
三、调度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0-
四、运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钢丝绳检查工安全操作规程-6-
六、电机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8-
七、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八、信号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6-
九、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翻车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11-
十二、铺轨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三、矿灯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四、矿灯维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五、矿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六、变电所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
十七、变电所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4-
十八、电钳工安全操作规程-17-
二十、四大件设备维修电钳工安全操作规程-11-
二十一、主提升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1-
二十二、主通风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16-
二十三、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18-
二十四、通讯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4-
二十五、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六、电气试验工安全操作规程-15-
二十七、电气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八、“五小”电器业务小组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九、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三十、水泵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三十一、电缆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一通三防部分--
一、测风员安全操作规程--
二、风表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三、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四、局部通风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五、风筒工安全操作规程--
六、通风设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七、瓦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八、瓦斯仪器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九、钻探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瓦斯管路安装维护工安全操作规程-11-
十一、抽放瓦斯观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防突工安全操作规程-11-
十三、测尘工安全操作规程-16-
十四、洒水灭尘工安全操作规程-19-
十五、煤层注水工安全操作规程-10-
十六、气体分析员安全操作规程-1-
十七、自救器发放工安全操作规程-18-
十八、隔爆设施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14-
第五章地质测量部分-14-
一、地质观测工安全操作规程-14-
二、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三、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章监测监控部分-19-
一、安全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19-
二、人员定位系统值班员安全操作规程-1-
三、监测中心值班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瓦检器维修调校员安全操作规程-4-
五、人员定位设备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
六、通信设备维护工安全操作规程-4-
七、应急广播系统维护工安全操作规程-9-
第七章其它工种操作规程--
一、炸药库管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井口检身工安全操作规程-14-
三、瓦斯泵司机安全操作规程-14-
四、ZDY-型液压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五、ZDY00型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六、ZDYLR0履带式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七、注氮工安全操作规程--
八、灌浆工安全操作规程-4-
由于内容太多,页面放不下,全文可编辑版本请您下载学习:
第一章煤矿安全综合管理制度一、矿长安全承诺制度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相关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策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矿实际情况,制定制度。
一、安全承诺要求
1、安全承诺由矿长组织实施,矿长是煤矿组织实施安全承诺的第一负责人,是考核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的责任人,每年年底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安全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书签订后企业留存一份,报送属地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一份。
、安全承诺书每年签订一次,有效期1年。
4、安全承诺书应向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公开,接受本单位职工和群众监督。
二、安全承诺内容
(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策,认真执行《煤
矿安全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国家、贵州省煤炭产业*策和规章,依法依规办矿、管矿。
(二)承诺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依法依规履行煤矿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建立健全矿级领导、安全管理机构、班组、岗位等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压紧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足符合任职条件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落实到位。
4、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
5、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确保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培训合格。
6、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签订救护协议,加强救援物资储备,按照年度演练计划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9、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认真进行问题和隐患整改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三)承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建设,严格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技术资料审批。
、认真编制煤矿重大工程计划,优化采掘接替布置,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后实施。
4、严格执行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
5、严格“一通三防”安全检查,加强矿井通风系统、防瓦斯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灭火、煤尘防治、设施设备、顶板、防治水等的安全管理,提高矿井系统安全性。
6、严格落实重大风险、隐患管控责任,每月检查分析评估重大风险、隐患,并登记建档,对重大风险、隐患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7、安装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并保障其运行可靠有效。
8、“双回路”供电系统符合标准,保障矿井供电安全可靠。
9、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动态管理,保持全时达标,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10.通过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如实填报煤矿基础信息,并根据生产建设实际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11、按要求完成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机械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和信息化联网任务,保证相关数据连续上传。
(四)承诺认真开展煤矿灾害治理。
1、加强瓦斯治理,严格落实瓦斯地质勘查、瓦斯参数测定、突出危险性鉴定、防突措施提升、瓦斯抽采计量、监测监控系统提升等我省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措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认真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加强水害防治,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细则》,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不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
、加强顶板管理,根据矿井地质、煤层赋存和顶底板岩性科学合理选择支护方式,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管理顶帮,通过地质破碎带或者其他顶帮破碎地点时,必须加强支护。
4、加强防灭火管理,按规定开展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落实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5、其他灾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控。
(五)承诺严禁发生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严禁不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建设,严禁随意拖延建设工期。
、严禁边建设边生产、采用非正规开采方式组织生产、超能力组织生产、采取隐蔽工程组织生产。
、严禁违规转包煤矿或者违规层层转包。
4、严禁煤矿重大工程计划不按规定报批或备案,擅自组织施工。
5、严禁煤矿瓦斯超限作业,严禁违规串联通风或者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
6、严禁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瓦斯抽采不达标、防突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安排采掘作业。
7、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严禁进行采掘作业。
8、严禁使用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以及国家命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9、严禁发生“五假五超”(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件超期仍然组织生产)和“三瞒三不”(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建设、不经批准擅自恢复整改恢复施工恢复生产、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仍然组织生产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
(六)承诺严格煤矿事故防控。承诺期内,若违反有关规定或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自愿按照事故查处“四个一律”(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煤矿和个人,一律依法实施顶额处罚;对事故煤矿一律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停止建设;对按照事故等级和矿井规模应当关闭的煤矿,一律提请地方*府实施关闭;对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及瞒报、谎报事故的煤矿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律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求接受处罚。
(七)同意本承诺书向社会公开。
三、安全承诺范围和程序
1、认真落实矿长安全承诺制度,是矿长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保证,每年向上级进行书面承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认真履行安全承诺;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头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
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为了规范矿、各级管理人员和每个员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管生产必须首先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求,从组织上保证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制定本制度。
1、每年由矿长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确保所有岗位安全责任、权利、业务等内容,所有岗位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采用分级负责制。是负责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科按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度》对各科室安全生产的制度、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队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执行、落实矿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监督、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形成层次分明、分级管理、监管有序的管理构架。
、各级领导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4、各级领导、职能科室、队组及员工要认真履行矿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矿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遏制事故的发生。
6、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需承担经济处罚外,触犯刑法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责任事故的责任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一)伤亡事故
指企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等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致使人体立即中断工作,甚至终止生命的一切事故。
1、轻伤:指负伤后,需休息一个工作日及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
、重伤:指负伤后,根据国家规定经医生诊断为重伤的(本制度指一般重伤)。
、严重重伤:凡发生下列工伤之一者,定为严重重伤。
(1)头部受伤颅骨骨折,需要开颅手术和严重脑震荡的;
()耳部受伤需要切除手术(含单耳)并丧失听觉功能的;
()眼部受伤造成单眼失明的;
(4)鼻部受伤需要进行切除手术并丧失功能的;
(5)人体的灼、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包括二度以上);
(6)内脏受伤:肝、脾、肺、肾、胃等需要进行较大胸腹腔手术或切除其中部分之一的;
(7)主动脉血管断裂造成严重失血的;
(8)四肢受伤需要进行截肢的;
(9)手足受伤:截掉手指或脚趾二个以上的(其中有一个拇指或食指的);
(10)其它部位受伤导致中枢神经损伤或肌腱损失致残的;
(11)有害气体中*致残的。
4、死亡。
(二)非伤亡事故
指企业在生产活动中,由于生产技术管理不善、个别员工误操作、设备缺陷等原因,造成的中断生产、设备损坏等事故。
1、一般非伤亡事故:指煤矿三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0万元以下的非伤亡事故。
、重大非伤亡事故:指煤矿二级事故、重大电气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及以上万元以下的非伤亡事故。
、特大非伤亡事故:指煤矿一级事故、特大电气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及以上万元以下非伤亡事故。
4、特别重大非伤亡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及以上的非伤亡事故。
(三)侥幸事故
指未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但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事故。可分为一般侥幸事故和重大侥幸事故:
1、一般侥幸事故是指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5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侥幸事故。
、重大侥幸事故是指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侥幸事故。
二、责任追究依据
(一)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责任追究的规定;
(三)煤矿安全行*法规;
(四)上级有关规定、指示。
三、责任的划分
(一)领导和管理责任
1、主要领导,矿井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管理制度及上级的有关安全指示指令没有传达贯彻,没有记录;
、技术人员编制规程措施内容不齐全,不符合现场实际,没有审批或没有传达贯彻,不符合规定要求;
、值班领导班前安全内容布置不详细,没有记录;
4、跟班领导现场安全工作安排不全面、跟班不到位;
5、队长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安全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得力。
6、带班班组长违章指挥,现场安排工作没有先安排安全,不细致全面。
(二)相关和连带责任
1、相关的资料、图纸提供不及时或内容有错误;
、规程、措施审查不细,审批有漏洞或有弹性条文;
、专、兼职安全员和矿组织的安全检查人员,对本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应检查到而没有检查到。
(三)直接责任
1、由于自主保安能力不强,没有做好自保、互保、联保工作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处理,就开始工作;违反工作程序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四、责任追究的程序
按照“四不放过”、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坚持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按责任大小联责处分。
(一)对人身责任及非伤亡事故的追究
凡发生事故的,由矿根据事故原因和分析结果,按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三违”管理办法》、《矿工伤管理规定》及《矿职工管理规定(试行)》进行安全责任追究。
五、其它规定
1、要按照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采取有效措施,对实施安全检查和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一旦发生事故,要按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规定,迅速汇报并妥善处理。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安全事故的预防、救援等各项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在布置工作和安排工人工作前必须首先安排安全措施,以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安全生产事项负责审批和监督检查的生产职能科室,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发生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并严格把关,严格监督检查。
四、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杜绝各类违章现象,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矿成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分管矿领导
成员:安全科人力资源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力资源科,人力资源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二、考核依据
以《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矿“三违”处罚办法》、《矿工资管理办法》、《矿工伤管理办法》、《矿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矿班组建设考核办法》等为考核依据。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方式
1、考核对象:矿属各科室和所有员工。
、考核方式:每月考核一次。
四、考核内容
1、职能科室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各岗位安全职责的执行情况;
、“三违”行为;
4、责任事故:工伤事故、涉险事故。
五、考核办法
1、职能科室未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或执行不到位的,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各岗位未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或执行不到位的,核减个人工资元/次,累加计算。
、对“三违”人员按照《矿“三违”处罚办法》规定进行考核。
4、发生责任事故,按照《矿工资管理办法》、《矿工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六、工作要求
1、队组及各岗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
、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每月考核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奖罚清单报矿领导审批后执行,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矿。
五、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和方法,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治久安,同时确保矿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的全面实现完成,根据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奋斗目标
1、杜绝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及以上涉险事故。
、努力实现瓦斯“零超限”。
、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保持国家一级标准。
二、目标实施方式
1、实施思路:坚持系统规划、依法管理、综合预防、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
、目标实施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每年初逐级签订矿长、分管矿领导、科长、队长、班组长、岗位人员的《年度安全目标承诺责任书》。
三、具体措施
1、安全科负责安全目标的考核,严格按规定兑现奖罚,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杠杆作用。
、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各队组在发生轻微伤和三级(含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后,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凡隐瞒不报或迟报,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矿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的落实负全面责任,各部门必须制定规划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实施。
4、积极推行“双基”建设考核落实安全目标。矿实行三级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即:矿对基层队组(科室)对员工进行考核。
5、切实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包保制度。所有矿级领导和业务科室领导都要包保到基层队组,奖罚与包保队组的安全工作挂钩。
6、严格落实矿、科室干部值班、带班、跟班制度。安全科每月进行一次抽查,凡不能按规定执行者,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7、加大反“三违”力度。各队组要重点加强薄弱地点、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查找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和人员,查出的“三违”人员必须有处理结果。
8、各队组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作基本要求为强化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全面开展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滑坡的队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9、加强员工培训工作。安全科做好特殊工种取证及各项安全培训工作。基层队组要长期坚持“每周两小时安全技术学习”制度和“班前0分钟讲安全”教育制度。
10.进一步完善矿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构建“重预防、全过程、动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思路,积极推动各单位、各岗位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全面抓好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切实防范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1、加强瓦斯、水害防治工作。各队组要认真落实《煤矿防治水细则》,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生产技术部要保证水文地质清楚、排水系统运行正常、备用排水系统完好可靠,负责查明周边小煤矿富水情况,抓好老空积水疏放,确保不发生突水事故。
1、加强关键环节技术管理。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防瓦斯、防火、防尘、初采初放、贯通、排放瓦斯、探放水等关键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编制,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严格会审。凡有“五大灾害”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地点,矿长亲自安排专业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跟班、带班,现场落实措施,确保关键环节安全生产。
1、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创新管理方式和管控手段,以“少人则安,无人则安”的思路,推动矿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升级改造工程的实施,紧紧依靠先进装备、先进技术和先进生产工艺,提升矿井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14、持续推进班队建设工作,提升班队管控能力,充分发挥班队长在班队建设、安全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进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稳步提升,持续保持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标准;持续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方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持续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实效,进一步夯实职工队伍综合素质,促进矿井安全生产。
15、统筹兼顾,持续简化生产系统、优化生产布局,保持采掘接续正常,保证资源配采科学、合理,实现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安全煤量“四量”平衡,确保矿井持续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16、机运科加大对矿井提升、通风、排水、压风等大型固定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和性能监测工作,保证设备性能完好,各项安全保护动作可靠。
17、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控制各类事故发生。要根据矿井实际,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属各科室、队组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做到人人皆知。
18、加大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安
全费用的提取要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在编制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时,首先要满足《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切实提高煤矿防灾抗灾能力。落实标准化工程和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提取、使用情况。
19、实施重奖重罚,奖罚落实到位。凡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存在
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除按照矿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和矿文件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经济处罚。
六、安全奖惩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体现安全生产重奖重罚的原则,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搞好矿安全奖罚工作,矿成立安全生产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奖罚考评工作。
组长:矿长
副组长:分管矿领导
成员:副总工程师、安全科科长、人力资源科科长
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奖罚对象
矿生产队组、生产辅助队组、业务科室及全体职工。
三、奖罚办法
(一)奖励:
1、矿对在模范遵守国家有关*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参加抢险救灾等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队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矿每年进行一次全矿性安全表彰奖励活动,表彰奖励为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队组和个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队组、科室推荐审查,矿长批准,给予××××元的奖励:
(1)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向上级报告,从而避免事故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的有功者。
()在抢救事故或抢险救灾中有功者。
()制止违章,避免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有功者。
(4)制止损坏、破坏安全设施,制止或检举偷盗公物的有功者。
(5)在安全技术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并取得良好效果的。
4、工伤事故、“三违”、安全隐患未超过考核指标的,对个人进行一次性安全奖励。
5、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对个人进行一次性安全奖励(按照矿安全生产变准准化考核办法进行奖励)。
6、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根据对安全生产的贡献程度,对举报有功人员相应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7、实施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充分体现风险与利益共存的原则。安全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交纳抵押金,完成考核指标的,保留抵押金,并给予抵押金同等奖励;反之,扣除抵押金,并重新交纳抵押金进行考核。
(二)处罚:
1、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并罚款××××元:
(1)井下吸烟者或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者。
()蹬钩、强乘、跳车或扒乘矿车、放飞车者。
()重点部位睡岗、脱岗者。
(4)私藏、偷盗炸药、雷管等火工品者。
(5)故意破坏安全设施者。
(6)酗酒上岗。
(7)乘坐皮带、刮板输送机者。
(8)井下带电作业者。
(9)人车混行严重的主要责任者。
(10)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不及时汇报、不积极组织人员抢救及临阵脱逃者。
(11)在伤亡责任事故中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者。
(1)在岗位上饮酒、*博者。
、实施负激励。职责范围内轻伤率、安全隐患超过考核指标及出现重伤以上事故,按规定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实施连带责任追究制度。个人违章,对当班所在队组、同一工作地点的职工按一定比例进行处罚,对所在班组的班队管理人员进行一定处罚。
四、考核方式
安全奖惩分别以月、季度、半年、全年分别进行考核,各考核阶段以发放奖金方式进行兑现。
五、工作要求
安全科每月月末将本月矿的工伤事故、“三违”、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及落实情况报矿人力资源科,人力资源科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矿图审查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十四条规定,井工煤矿必须填绘反映实际情况图纸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矿图审查工作正常开展,成立矿图审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审图工作。
组长:矿总工程师
副组长:副矿长、各专业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科长、通风科科长、安全科科长、机运科科长。
成员:生产技术科、通风科、安全科、机运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生产技术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矿图审查时间
矿图审查,每月进行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月上旬进行,特殊情况由生产技术科另行通知。
三、矿图审查内容
(一)汇报近期生产接续情况。
(二)巷道失修情况。
(三)采掘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瓦斯治理工程自查致灾因素排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四)必备图纸资料:
1、矿井地质图和水文地质图。
、井上对照图。
、巷道布置图(含井筒剖面图)。
4、采掘工程平面图(分层图、综合图)。
5、通风系统图(按综合煤层、分层分别绘制)。
6、井下运输系统图。
7、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控系统图。
8、压风、排水、防尘、防火注浆、抽采瓦斯等管路系统图。
9、井下通信系统图。
10.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11、井下避灾路线图。
1、瓦斯地质图。
1、先探后掘钻孔成果图。
14、支撑探放水、先探后掘、瓦斯抽采等实施情况资料。
四、矿图审查要求
(一)在进行矿图审查前,由各科室负责人如实汇报上月矿图审查时提出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有书面材料)。
(二)提供审查的图纸必须遵照相关规范要求绘制图件,确保图纸质量。
(三)提供的图纸资料必须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四)查验图纸、资料是否齐全。
(五)检查图纸是否遵照相关规范绘制。
(六)排查致灾因素及存在风险,提出建议措施。
(七)矿图审查查出的问题及建议由矿生产技术科汇总,形成矿图审查会议纪要进行整改落实。
(八)各科室对存在的问题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进行审批进行使用。
(九)参与矿图审查人员须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矿有关规定的学习,不断提高审图工作水平。
八、矿井重点工程环节管控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要求,进一步明确所属矿井的防突管理重点环节管控责任,特制定矿井防突管理重点环节管控制度。
一、井巷揭煤重点环节管控
1、矿井井巷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线距离10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区域0m)之前,必须立即停止掘进,由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探煤钻孔专项设计,探清煤层赋存、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钻孔施工期间必须全程视频监控,每班矿必须由技术人员现场负责监督指导及资料收集工作;地质组长必须现场探清煤层赋存情况,通风科科长必须现场按要求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责任人:矿总工程师,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探煤钻孔施工达到设计要求后,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揭煤地质说明书,矿总工程师负责审批。责任人:矿总工程师,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根据编制的揭煤地质说明书,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揭煤防突专项设计,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必须报上级部门,由上级技术负责人组织通风、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部门审批。责任人:上级技术负责人,监督责任人:上级分管安全负责人。
4、按照上级部门对揭煤防突专项设计批复,组织施工抽采钻孔。钻孔施工必须全程视频监控,钻孔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按要求封孔、联抽。现场必须由通风科派人员负责落实钻孔参数、封孔、联抽工作。责任人:矿总工程师,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5、根据施工钻孔资料,矿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及时绘制钻孔成果图,对钻孔控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必须另行作补充设计,并按照设计组织施工。责任人:矿总工程师,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6、钻孔抽采时间必须达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责任人:矿总工程师,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7、施工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孔时,至少有一个孔由矿长或总工程师或安全副矿长现场监督施工,其余效果检验孔必须有一名通风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施工,确认效果检验孔现场有无异常,施工区域防突措施检验孔必须全程视频监控,责任人:矿长,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8、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及时编制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和消突评价报告,符合要求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现场验收,合格后向上级部门申请验收。责任人:矿总工程师,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9、区域防突措施实施结束后,必须由上级部门组织验收,验收时由一名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总工程师或分管安全负责人)带队,组织上级部门通风、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管理部门现场验收。
10.上级通风业务管理部门人员负责验收区域防突措施和揭煤防突专项设计、通风系统、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相关人员定位、现场抽采情况抽查(评价单元抽采主管内瓦斯浓度原则上小于15%,钻孔瓦斯抽采浓度原则上大于15%的钻孔不能超过总钻孔数的10%)等资料。
11、上级生产技术业务管理部门人员负责验收作业规程及措施、井巷揭煤地质说明书、先探后掘、工作面地质构造情况、现场抽采钻孔施工参数(抽查抽采钻孔为总钻孔数的%)等资料。
1、上级安全业务管理部门人员负责验收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牌板、钻孔施工小票抽查(抽查抽采钻孔为总钻孔数的%)和视频验收(抽查抽采钻孔为总钻孔数的%)等资料。责任人:上级技术负责人,监督责任人:上级分管安全负责人。
1、区域验证环节,揭煤期间掘进循环进度不大于1m,严格按照“一循环一验证”,验证孔施工现场必须有一名通风技术员负责监督;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5m至揭露煤层前,矿总工程师或安全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至少一人到现场监督一次验证孔施工,上级通风或安全或生产业务管理部门至少一人到现场监督一次验证孔施工。上级部门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监督责任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矿井责任人:矿总工程师,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二、突出煤层原始应力区、承压区掘进工作面防突重点环节管控
1、作面掘进前,必须由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掘进地质说明书及“先探后掘”钻孔设计,探清掘进区域内煤层及瓦斯赋存、水文及地质构造等情况;矿副总工程师根据掘进地质说明书负责组织编制掘进防突专项设计,并严格按照防突专项设计落实防突措施。防突措施实施前,必须先施工前探钻孔,前探钻孔施工期间,必须有矿地质组人员现场负责监督指导及收集资料工作。责任人:矿总工程师,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前探钻孔施工完成后,由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进行地质分析,编制前探钻孔成果图;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根据前探钻孔成果图编制防突措施钻孔设计,抽采钻孔设计内容必须包含《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内容,防突措施钻孔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实施期间,矿副总工程师每天组织对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需要进行补充的及时制定补充措施,责任人:矿总工程师,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防突措施实施期间,现场必须有一名通风技术员负责落实钻孔参数、封孔、联抽工作;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封孔质量进行指导,每天跟踪抽采浓度,根据钻孔抽采浓度调整抽采负压,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责任人:矿总工程师,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4、出现抽采钻孔初始抽采浓度较高,抽采后浓度下降较快或衰减周期短的钻孔,矿总工程师要组织进行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实施。
5、根据施工的瓦斯抽采钻孔资料,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及时绘制抽采钻孔成果图,对钻孔控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必须另行作补充设计,并按照设计组织施工。责任人:矿总工程师,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6、钻孔抽采时间必须达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方可施工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孔。责任人:矿总工程师,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7、施工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孔时,至少有一个孔由矿长或总工程师或安全副矿长现场监督施工,其余效果检验孔必须有一名通风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施工,确认效果检验孔现场有无异常,施工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孔必须全程视频监控,责任人:矿长,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8、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及时编制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和消突评价报告,符合要求后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向上部门申请复查。责任人:矿总工程师,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9、区域防突措施必须由上级部门组织验收,验收时由一名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总工程师或分管安全负责人)带队,组织上级通风、安全、生产技术业务管理部门现场验收。
10.上级通风业务管理部门人员负责验收区域防突措施和防突专项设计、通风系统、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相关人员定位、现场抽采情况抽查(评价单元抽采主管内瓦斯浓度原则上小于15%,钻孔抽采瓦斯浓度原则上大于15%的钻孔不能超过总钻孔数的10%)等资料。责任人:上级技术负责人,监督责任人:上级分管安全负责人。
11、生产技术业务管理部门人员负责验收作业规程及措施、掘进地质说明书、先探后掘、工作面地质构造情况、现场抽采钻孔施工参数(抽查抽采钻孔为总钻孔数的%)等资料。责任人:上级技术负责人,监督责任人:上级分管安全负责人。
1、上级安全业务管理部门人员负责验收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牌板、钻孔施工小票抽查(抽查抽采钻孔为总钻孔数的%)等资料。责任人:上级技术负责人,监督责任人:上级分管安全负责人。
1、矿安全管理科室负责所有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验收闭环。责任人:安全副矿长,监督责任人:矿长。
14、区域验证环节,掘进期间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进行连续验证,验证期间矿必须有一名安全员现场监督,工作面掘进期间,矿总工程师每月至少1次到工作面对防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矿长每季度至少1次到工作面对防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责任人:矿总工程师,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三、掘进工作面先探后掘重点环节管控
1、工作面掘进前,必须先施工前探钻孔,根据前探钻孔施工要求,由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前探钻孔设计,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前探钻孔施工期间,每班必须有技术人员现场负责监督指导及收集资料工作,对探孔施工期间的见煤岩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其中1个钻孔必须有副总工程师现场盯钻。
、前探钻孔兼做瓦斯含量测定钻孔时,矿通风科安排人员对原始瓦斯含量进行测定,副总工程师或通风科科长必须至少现场取样1个。
4、前探钻孔施工结束后,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地质情况进行分析,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工作面瓦斯赋存情况进行分析;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综合分析后提交掘进巷道预想剖面图,并预测掘进巷道煤层赋存、瓦斯、水文地质及小窑、老巷等情况。
四、水害防治重点管控环节
1、由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矿井区域内水害情况进行评估,并设计探放水钻孔,编制探放水措施。
、由副总工程师组织安设好探放水设备(水泵、排水管路、钻机、电话、双电源、排水坑)等。
、由矿总工程师或安全副矿长组织对放水现场施工安全设施、应急处置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探放水。
4、现场进行探放水时,每班必须有安全员、瓦检员、地测副总工程师或(安全或技术)科长负责监督放水工作。
5、放水工作完成后,由矿工程师组织副总工程师、技术、安全科科长分析研判存在风险或隐患,出据评估报告,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五、矿井通风系统调整重要管控环节
1、由矿副总工程师组织制定通风设计和安全措施,并分析和论证。
、通风设计和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同意。
、通风系统调整时,矿长或生产技术科科长必须在矿调度室指挥通风系统调整工作,通风副总工程师或通风科科长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组织协调贯通工作。
九、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好的服务安全生产、指导安全生产,结合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依据
(一)版《煤矿安全规程》。
(二)版《煤矿防治水细则》。
(三)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二、审批权限
(一)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三下”开采。
、在重要建(构)筑物和设备附近实施硐室爆破、抛掷大爆破、老空区爆破等特殊爆破。
、改变矿井通风系统。
4、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
5、易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回风侧设置调节设施。
6、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突出矿井的新水平防突设计。
7、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石门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区域防突措施。
8、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
9、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等规定,须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的其他措施。
(二)由矿长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电焊、气割措施;
、矿井应急救援预案;
、牵涉到矿井重大安全事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4、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三)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的安全措施。
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放顶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采面安装、回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4、处理上、下尾巷顶板大面积跨落的安全技术措施;
5、拆除液压支架的安全措施;
6、放顶煤开采时,对防火、防尘、防瓦斯、防水、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的安全技术措施;
7、分层开采上分层未铺设底网时,下分层回采时制定的防止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8、采煤工作面过无煤带、薄煤带、断层等安全技术措施;
9、采煤工作面沿空留巷安全技术措施;
10.在同一采面采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支柱、支护方式的措施;
11、采煤工作面缩短、延长采长安全技术措施。
1、采面遇顶底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原有煤柱、冒顶区、托伪顶开采的安全措施;
1、采煤面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的安全措施;
14、在三面或四面为采空区的地区和构造应力区、高压区进行开采或回收煤柱时的安全措施;
15、掘进作业规程;
16、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17、巷道过采空区、老巷、煤柱区安全技术措施;
18、开掘巷道设计变更及其补充措施;
19、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性地层中掘进的安全措施;
0.掘进预防瓦斯、透水、冒顶堵人等灾害的安全措施;
1、斜巷使用耙装机的安全措施;
、处理冒顶的安全措施;
、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中不设支护;
4、泵房、水仓、变电所、煤仓、炸药库、机头硐室等大型硐室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5、推广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安全技术措施;
6、斜巷维修通车作业的安全措施;
7、主要巷道巷修的安全技术措施;
8、井巷回收的安全措施;
9、矿井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风的安全措施;
0.用放炮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的安全措施;
1、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安全技术措施;
、主要通风机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扇运转、改变转数或叶片角度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4、同一煤层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5、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6、局部综合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
7、瓦斯的利用、输送安全技术措施;
8、预防自燃发火安全技术措施;
9、深孔爆破、松动爆破、崩溜煤眼、震动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40.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
41、瓦斯治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4、放顶煤工作面防灭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4、防止煤尘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
44、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
45、矿井井上、下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46、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装、检修、故障处理、停止运行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47、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的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
48、矿井主要通风机临时单回路供电、单机运转安全技术措施;
49、矿井主要通风机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50.井下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51、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
5、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
5、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4、地质报告的修订和完善;
55、应急救援的安全技术措施;
56、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规定,可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的其他措施。
(四)由矿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审查,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1、采煤工作面支柱(架)防倒安全技术措施;
、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
、采煤工作面(机采工作面做上下出口、局部卧底、过断层或遇坚硬夹矸)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4、采煤工作面放炮时保护支柱(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5、采煤工作面上、下巷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6、工作面更换“三机”设备大件、支架或拆修支架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
7、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特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8、采煤工作面临时安装、回撤部分支架的安全技术措施;
9、巷道开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0.巷道施工工艺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11、交岔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巷道开、停工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14、巷道修改断面措施;
15、绞车窝、水泵窝等临时工程施工措施;
16、掘进施工过程中防止片帮、掉石、断管的安全措施;
17、斜巷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18、回采巷道维修的安全技术措施;
19、一般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0.施工起吊梁窝、托管眼、绞车基础等施工措施;
1、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回收、运输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特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运输机和转载机缩短、延长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4、运输机和转载机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5、使用绞车的安全技术措施;
6、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设备停止运转的安全技术措施;
7、维修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8、局扇运输、安装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9、超长、超宽、超重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0.机电设备安装、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1、采煤工作面移皮带机尾,掐接皮带安全技术措施;
、变电所(配电点)设备的安装、回收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停、送电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4、采掘工作面供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5、地面高、低压架空线路安装及高压架空线路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6、井下电缆调整悬挂、变电所拆、接电缆、调整负荷安全技术措施;
7、更换皮带、钢丝绳、硫化接头安全技术措施;
8、采用皮带、刮板输送机运输设备及材料的安全技术措施;
9、高空作业、起吊大件安全技术措施;
40.其他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三、其他
1、采、掘作业规程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生产技术科组织通风科、安全科进行会审,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签字,并向相关工作人员贯彻后方可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作业规程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向与该工程有关的工作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并经考核签字后方可作业。贯彻、考核签字记录应妥善保存。
、因工作面地质或生产技术条件变化,已编制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相符或内容不全时,必须及时修改、补充、完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按审批权限逐级履行审批职责,严格把关,并重新组织贯彻、考核。
4、作业规程实行定期复审制,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对作业规程至少进行一次复审,确保作业规程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并做好复审记录。
十、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业务技能,促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0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4号令)、《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9号令)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和培训大纲规定,结合矿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教育培训顺利开展和取得实质性效果,矿成立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和管理小组。
(一)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副矿长
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
(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小组
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安全科科长
成员:科室负责人、队组负责人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矿安全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工作。
二、培训机构设置
1、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设立矿安全培训中心,配备专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矿安全培训工作。
、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设立或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矿安全培训工作。
、矿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指导队组安全培训工作。
三、人员配备
1、矿安全科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培训工作人员。
、矿安全科应结合安全培训的需要,按照《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师。
、矿安全科负责专兼职教师的聘任、考核和建档工作。各培训机构应根据需求组建结构合理、数量满足的师资队伍。
四、档案管理
1、矿安全科按规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
学员登记表,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等;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历次接受安全培训、考核的情况;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处理的情况;其他有关情况。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应按照《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十号)保存。
、煤矿企业除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外,还应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内容包括:
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地点,培训课时及授课教师,课程讲义,学员名册、考勤、考核情况,综合考评报告,其他有关情况。
实行一人一档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保管期限为0年;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档案应保存6年以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档案应保存年以上。
、每期安全培训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当期培训档案的建立。
4、每期安全培训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查阅登记等管理工作。
五、安全教育培训范围、内容及规定
1、培训的范围
基层各队组、安全生产业务科室的中层管理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
、培训内容及规定
(1)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煤矿相关工作年以上经历并有任职文件,在任职6个月内必须经培训、考核,办理有效证件。
①培训时间48学时,复训时间16学时。
②培训考核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和职业健康基本知识;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其他需要的内容。
③考核标准:计算机考试不低于80分为合格。
④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矿安全科按照上级部门《00年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复)训计划表》组织到上级培训中心进行培(复)训。
()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矿安全科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和培训大纲的规定及××矿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①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及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矿相关工作经历,经过体检合格方可参加培训。
②培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复训时间4学时。培训内容按照培训大纲规定执行。
③考核标准:理论、实操考试不低于80分为合格。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矿安全科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和培训大纲规定及××矿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①从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体检合格方可参加培训。
②培训时间7学时,复训时间0学时。
(4)班组长的安全培训由矿安全科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和培训大纲规定及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重点突出班组长的素质能力培训。
培训时间7学时,复训时间0学时。
(5)其他安全培训按照相关规定和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实施。
六、矿培训中心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煤监部门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所规定的培训大纲和教学计划,全面贯彻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策、法律、法规、指令和决定。
、拟定培训中心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及教师的德、能、勤、绩考核工作。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培训项目,安排任课教师,确定正常的教学秩序,并做到期期有闭幕,班班有总结,有改进、有提高。
4、负责培训中心的日常事务工作,注意收集和处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信息,使培训工作与矿安全生产需要紧密结合。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拟定教师的聘请、增补及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工作的正常教学秩序,努力建设一支即有理论知识又有现场工作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
6、积极主动搞好安全培训及其办证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有计划、常态化、全面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安全教育培训,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
7、负责对各队组安全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按要求完成矿下发的安全教育培训任务。
七、矿培训计划制定及实施
1、矿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签发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具体实施。
、矿安全科负责汇总拟定矿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矿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以矿发文件形式下发实施。
、矿主要负责人应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实施。
4、矿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
(1)矿安全培训工作由安全科负责培训组织,各专业科室及相关专业专(兼)职教师负责培训,一切培训必须采取脱产培训,坚持“真培训、真考核、真成绩”的原则,切实做好区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尽职尽责组织完成安全培训任务。
()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到培训计划、费用、教材、人员、考核、效果“六落实”,保证培训实效。
()领导小组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教学研究,加强“师带徒”等培训,创新培训方法,拓宽培训渠道,构建交流平台,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4)授课教师在接到培训通知后,根据每期培训对象、内容,认真编制教案,培训教案由培训中心存档。同时,要认真做好备课、讲课。备课要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实用性;讲课要通俗易懂,条理清晰。每期培训要让参培人员人人持有相配套的复习资料,复习资料由授课老师提供,由培训中心统一印发到职工手中。
(5)授课教师在安排培训内容上,要结合矿安全生产实际和职工文化水平现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与安全知识竞赛、与安全技术比武活动等相结合,充分使用好职工实际操作培训基地,使安全培训达到人性化、实效性的要求。
(6)职工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前各队组可以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抽查测验,跟踪考核,不具备上岗能力的不得安排上岗,报矿领导批准后重新培训。
5、各基层队组安全培训的实施
(1)队组队长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负总责,队组技术员具体负责,并有计划地认真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矿组织编制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矿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考勤表、课程安排表、考卷、成绩汇总表等档案资料必须完善备查。
()矿要有计划地实施培训,在抓好管理人员、职工专业理论知识培训的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和学习,抓好规程措施的落实、处理安全隐患能力及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
(4)生产队组要按规定开展好班前会和井下现场班前小会。队长主要负责人在每天的班前会上必须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并组织开展“每日一题、每日一问”安全培训活动。各队组根据实际情况,班前小会上安排工作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开展好“每日一题、每日一问”等安全培训活动,认真抓好现场提问培训工作。安全科要对各队组班前会、井下现场班前小会、队长现场提问培训等进行监督检查。
八、安全培训管理考核及奖罚
(一)安全培训季度考核
1、为了让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管理,使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更加规范管理,经矿安全技术培训每季度后第一个月初对矿各队组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根据国家及省市、县对安全培训工作检查标准、符合各队组安全培训可行性工作职责范围。
、为使安全培训检查季度考核工作公平起见,对矿各队组进行两个组划分来进行综合考核排名。
(1)生产组:采煤、掘进队(评选出前二名及最后一名);
()辅助组:机电运输、巷修、综合、打钻队(评选出前二名及最后一名);
(二)安全培训奖罚
1、安全培训季度考核根据评分标准评选出名次给予安全培训做的好的队组奖励,对最后一名给予处罚,具体实施如下:
(1)生产组:第一名:奖励该队组XX元;第二名:奖励XX元;
最后一名:核减该队组工资薪酬XX元;
()辅助组:第一名:奖励该队组XX元;第二名:奖励XX元;
最后一名:核减该队组工资薪酬XX元;
、矿安全科培训中心组织各类脱产培训时,要提前天通知相关队组,并建立通知记录。队组认真合理安排好人员参加,不得缺勤。如有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应培人员,每缺一名核减该队长工资薪酬各X元,累计计算;应培人员当天视为旷工并核减薪酬XX元;缺勤1天取消当期培训资格,矿安全科培训中心将安排重新进行培训,直至培训合格为止。
、培训期间,学员必须自觉爱护教室卫生,严格遵守纪律,对迟到、早退、上课睡觉、缺课等行为,每次核减工资薪酬XX元,累加计算。酒后一律不准进入教室,并视为缺课处理。
4、对班队长实行挂牌上岗管理,着力抓好班队长的教育培训,帮助班队长尽快成长,提高班队长的综合素质,形成班队长教育培养、选聘、使用考核机制。
5、矿安全科培训中心和各队组职工培训结束后,必须按要求进行考试(每次考试满分为分,60分为及格),考试不及格的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的,转入下期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二次补考仍不及格的职工,严禁安排上岗,继续接受强制培训,直到培训考试合格为止。脱产培训期间工资按待岗工资支付。对文化低、无书写能力的职工,可采取口头问答的方式进行考试或考核,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案。
6、因重视不够、管理不善、落实不到位,影响安全培训质量和效果,甚至影响安全生产的,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主要责任人。
十一、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协调解决好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人、财、物问题,及时反馈安全信息,掌握矿井安全工作动态,把握安全工作重点,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安全办公会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成员:矿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机运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通风科科长安全科科长人力资源科科长物资供应科科长矿属各队组队长二、会议相关职责(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策、法律、法规、指令和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二)各职能科室和生产队组必须如实汇报职能范围内需要矿协调解决的安全问题和隐患。(三)认真听取各职能科室和生产队组关于“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隐患,讨论制定解决处理措施、办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定时间落实整改。(四)会议上必须研究分析近期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部署和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五)研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治理,防突、防治水安全资金的投入,不断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六)对发生的各类重大及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落实对事故责任者及严重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吸教训,制订防范措施。(七)会议必须回顾上次安全办公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并通报各单位的落实情况,对完成较好的要肯定成绩,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责任。(八)研究、制订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安全生产活动,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会议程序及内容(一)安全办公会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组长不在矿时,由副组长主持。(二)由矿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县的安全文件、安全指示、安全指令。(三)安全科汇报内容:1、本月安全效果;、本月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本月解决的主要安全问题及隐患;
4、目前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及隐患;5、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安全工作计划;6、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四)生产技术科汇报内容:1、本月技术工作开展情况;、本月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情况;、本月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及解决的问题;4、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技术工作重点与安全生产计划;5、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顶。(五)机运科汇报内容:1、本月供电、提升、运输方面工作情况;、本月解决的问题及隐患;、下月安全工作计划及重点;4、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顶。(六)通风科汇报内容:1、本月“一通三防”、防突、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本月解决的问题及隐患;、目前存在的问题、隐患及下月工作计划;4、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七)物资供应科汇报内容:1、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材料的供应、消耗情况;、安全资金的投入情况;、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八)生产队组汇报内容1、本月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规程措施现场落实情况;、本月解决的主要安全问题及隐患;、目前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及隐患;4、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安全工作计划;5、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九)对于存在的重大隐患,相关科室或队组必须提出处理预案,提交安全办公会讨论。(十)研究会议上提请研究的事项,就目前存在的隐患,提出解决办法或制定出方案和措施,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等事项。(十一)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分管工作安排、布置。(十二)会议领导小组组长最后做总结,并对下一步安全工作做具体要求,安排布置下个月的安全工作。四、会议制度(一)会议时间:每月×日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如有特殊情况按照实际时间召开)。(二)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办公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提前按会议内容做好准备,如因故不能参会的,必须提前向主持会议的矿领导请假。(三)凡是在会上研究安排落实的工作及其它事项,有异议和困难,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或不能处理的,可以提出,否则落实不到位将究相关入员责任。(四)安全科负责建立专门的安全办公会会议记录本,与会人员都必须亲自签到。(五)与会人员必须携带记录本,对会议安排本科室或队组的工作要作好记录,会后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完成。
(六)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记录、纪要需存档备查。(七)安全科负责对会议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实考核,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逐级追究责任。
十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生产过程中得以认真贯彻落实,确保矿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安全检查
安全副矿长负责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矿根据生产实际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员,做到采、掘工作面专人监督检查,通风、机运每班有专人,全面监督检查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安全生产。现场严格按三大规程规定作业。对存在隐患的作业地点,必须督促先消除隐患,才能作业,坚决做到“三不生产”。
二、专项检查
1、每旬由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科、通风科、生产技术科及打钻队对矿“一通三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一通三防”的装备及管理情况,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一通三防”隐患进行彻底的整改。
、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组织安全科、生产技术科及相关负责人对矿采掘工作面及巷道顶板支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每旬由机电副矿长组织对全矿机电、运输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井下电气的防爆和完好状况,斜井、立井提升的设备及安全管理,地面、井下机电机房、硐室的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状况。
三、综合检查
1、每月由安全副矿长牵头,组织安全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机运科等队组对矿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矿安全生产进行评估。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作面必须停产整改,并督促有关队组进行彻底整改,直到隐患消除,并经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矿人力资源科每月组织对地面岗位点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和各队组值班人员上岗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四、监督检查内容
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安全设施、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检查各作业地点检查生产过程中的作业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工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主要是对照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策及有关文件,检查各单位领导和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4、主要检查各单位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议事日程;
5、各单位主要领导人是否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6、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
7、工人群众是否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
8、矿安全技措经费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
9、检查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
10.作业规程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的执行情况。
11、检查生产单位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
1、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以及矿井水灾、火灾、瓦断、煤与瓦斯突出和煤尘等灾害的预防措施是否齐全有效。
1、要害部门和重点设备如:变电所、火药库及各种有*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仓库和使用场所都要进行严格检查。
1、检查各单位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如发现单位未按“四不放过”的要求分析处理事故,要严肃处理。
14、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中矿及各单位可根据具体的情况做到每次检查的内容有所侧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五、现场安全检查监督管理
1、安全员是分管范围内本班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检查分管范围的安全质量问题,指出并督促施工队组组织整改;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停止生产,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认真搞好安全质量班评估工作,对当班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当班处理不完的,要亲自交给下一个点班的安全员,直到监督整改合格。
、安全科是班队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本班瓦检员、跟班班队长、放炮员等特殊工种履行岗位职责和生产现场落实施工标准、安全措施的情况。
(1)协调并督促施工队组解决安全员检查出的隐患及问题;
()对本班所有的施工地点巡视检查一遍,督促并协调组织整改存在问题,保证安全质量隐患得到及时整改落实;
()对当班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并协调组织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及时汇报矿调度,采取初步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安全科科长是分管范围内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各工作地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现场的监督检查。必须经常深入井下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整改情况,发现安全质量问题,及时向矿调度汇报,并督促整改。
4、安全科科长是矿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落实的监督检查、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安全员加强现场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监督检查,消除隐患,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5、各工作面凡未按规程、措施和操作程序进行作业的,安全员或其他人员检查发现后,必须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报矿调度,立即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井下所有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安全科牵头组织验收,符合开工条件的方可施工。
7、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四定表”,由安全科限定整改时间、落实措施责任人,并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8、上级领导、部门所检查出的问题,由安全科负责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并对落实整改情况组织复查验收。
9、安全科负责将矿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汇总。
六、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对各类检查中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按五落实进行整改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及存档备案,对拒不落实处理的个人,按矿《XX县老沙田煤矿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罚。
十三、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一、职责范围
1、各矿矿长与安全矿长对本矿管理制度的实施全面负责。
、矿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灾害事故预防工作负责。
、生产副矿长对采面、掘进顶板事故的预防工作负责。
4、机电副矿长对重大机电运输提升事故预防工作负责。
5、技术科科长负责相关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的编写,并监督执行。
6、安全科科长对制度的制定及执行进行监督。
7、《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每季度根据生产情况,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进行修订或补充,经审批以文件形式下发。
二、矿井顶板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1、生产技术科、安全科在巷道支护设计时应采用工程类比法。首先根据相邻巷道的情况、巷道的断面以及服务时间等进行初步设计,然后根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观测巷道的变形情况、进行巷道的围岩稳定性分类、探测巷道顶板的分层情况等,根据观测结论对初步设计及时进行修改。
、加强雨季期间和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期间构造区域的顶板监测和管理。生产技术科、安全科要及时制定相关措施,安全科负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安全科每月牵头组织一次对井下所有巷道、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隐患进行考核、通报,并要求相关队组限期整改。每季度要组织各业务科室至少进行一次井下作业地点可能导致顶板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预测,对顶板管理存在严重隐患的地点,要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牌板;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允许人员通行或在附近区域作业。
4、生产技术科、安全科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制定预防顶板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责承队组进行处理。
5、各采掘队队长是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第一责任者。跟班队长、班长、安全员负责本班顶板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顶板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故扩大,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出现顶板事故预兆时,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
6、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7、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8、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控顶区内提前摘柱。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9、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0.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11、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制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1、采掘工作面应坚持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并且有组织、领导、分析机构。
1、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敲帮问顶、一炮三检,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连锁,严禁空顶作业。
14、对掘进巷道贯通要把好七关,做好防止透水、防有害气体超限、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崩透着火、防崩坏设备、防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工作。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0m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行单工作面掘进。?
15、各采掘工作面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支护器材,包括单体液压支柱、坑木、锚杆、锚索、钢带、垫片、工字钢、金属网等。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铁锹、镐、大锤、撬棍等救援工具,并建立基础台帐,以备应急救援之用。
16、对专用回风巷道支护质量的检查必须有两人以上,并且事先联系好通风科,由瓦检员陪同。
17、生产技术科每周进行一次顶板检查,记录、总结、汇报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三、矿井瓦斯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按规定检查瓦斯。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测次,没有作业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并进行签字。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必须制定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4、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面,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5、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7、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必须打栅栏,挂上警示牌。栅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四、矿井防治水预防管理制度
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矿井每年雨季必须对井上、下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安全程度评估。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矿井必须有水文地质和矿区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对地下水进行“探、防、堵、截、排”综合措施。?
4、地面防治水:
(1)低于当地年历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
()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
()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必须制定防止滑坡的技术措施。
(4)地面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闭。
(5)排到地点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6)每次降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点有无裂隙、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5、井下排水制度:
(1)井下主要水仓有主水仓和副水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外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容纳8h的正常用水量。主要水仓的总有效用水量不得小于4h矿井正常用水量。
()水泵必须有工作泵,备用和检修的,能力要符合设计;
()排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
(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道井筒,应高于水泵房地面7m以上,另一出口通井底车场,且有防水密闭
门、防火门;
(5)泵房和水仓连接通道应设置防水闸门;
(6)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理两次;
(7)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6、井下探放水制度:?
(1)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
()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探水作业必须编制操作规程;
(4)用钻孔探水时,必须设专人检测。
五、矿井火灾预防管理制度
1、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预防
(1)预防明火。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0m内禁止烟火,更不准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井口房和井下不准电焊、气焊或用喷灯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沙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运到地面分类处理。
()预防放炮引火。井下不准使用黑火药,严格执行放炮规定,煤矿井下不准放糊炮,严禁使用煤块、粉煤、炮药纸等易燃物品代替炮泥,同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预防电器引火。要正确选用易熔断丝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路、过载、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流。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预防摩擦生火。应做好机械运转部分的保养维修工
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因摩擦生热而
引起的火灾。?
(4)预防火焰蔓延。井下使用绝缘阻燃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阻燃输送带。
(5)井筒、井底车场、主要巷道及硐室或与大巷的地点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进风井筒和平洞由地面起向内延伸不小于
0m的深度以及暖风机房、暖风道、主扇机房、风硐等井下各种硐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或支护。
(6)地面和井下都要建立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库储备的消防材料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更换过期或损坏的消防材料。
(7)进风井口要装有防火铁门,铁门要能严密的遮盖井口,并易于关闭。此外机电硐室也应装有防火门。
(8)矿井地面和井下都应建立消防供水系统及其有关设备。井下消防即可利用地面水池供水,也可利用上部水仓的积水。消防管路应每隔50m安装标准管节,以便连接水龙头。?
、矿井地面火灾事故的预防
(1)严格遵守有关地面防火的规程要求,积极取得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在生产过程中加强防火检查、消除一切隐患,并随时做好防火技术措施准备工作。
()在设计和建筑厂房时,必须遵守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有火焰危险的建筑物其建筑物的质量要达到要求的耐火等级。?
、矿井应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统,要按规程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及用品。
六、矿井防尘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制定综合防尘和煤尘管理责任制。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
、矿井必须对尘*等进行检测、鉴定,时间间隔为:
(1)粉尘作业地点,井下每月测定次,井上每月测定1次。
()生产性粉尘中游离的二氧化硅的含量每半年测定1次。
4、掘进面必须采用湿式掘岩,刷洗井帮巷壁,采用水炮泥、放炮喷雾、装煤洒水和净化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干打眼。?
5、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水炮泥、喷雾洒水或其它防尘措施。
6、井下煤仓和转载点以及地面煤场都应进行喷雾洒水。
7、加强局扇管理和风筒的维修,防止风筒漏风,保证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8、正确合理计算和分配风量,使各采掘工作面、硐室都有足够的风量,即不使瓦斯超限,又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9、清扫沉积在巷道壁上和支架上的煤尘,杜绝煤尘再次飞扬,是防止煤尘爆炸的一项重要措施。
七、矿井机电运输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1、矿井应有双回路电源。双回路电源应满足下面要求
(1)当任意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外一回路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矿井双回路电源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矿进电源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不得直接向井下供电。
、电器作业进行操作时,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具。修理电气设备和线路作业时,应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
4、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5、在断电的线路上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6、矿井应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7、矿井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配件,金属外皮等又要接地。
8、其它未及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安全操作管理制度一、矿必须组织各工种认真学习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全员职工进行学习,并督促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实现操作规范化。职工上岗前,未经过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并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岗,严肃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二、各工种职工都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未经培训,未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上岗作业,以避免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三、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新工种操作规程培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四、矿必须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设备的具体情况,及时组织编制、贯彻、落实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经常检查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五、各种机械、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的编制由矿机电副矿长组织相关科室进行,由机运科、安全科等业务科室检查其落实情况。
六、操作规程的编制和审批迟缓,影响施工进度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各作业地点出现与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不符时,必须及时进行规程的修改、补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且组织贯彻学习后方可作业。
八、每季由生产技术科牵头对审批规程人员对操作规程进行复审,及时对规程进行补充、完善。
九、各施工地点的规程,在施工前由安全科监督检查贯彻学习规程的情况和现场兑现情况,如不符合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五、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消除上级部门及矿排查的隐患,切实实现隐患闭环管理,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安全、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矿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副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副总及各队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范围
(一)矿长:
1、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组织编制矿井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
、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队组相关管理人员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
4、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
(二)安全副矿长:
1、协助矿长抓好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要求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及责任追究;
、每旬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事故隐患排查。
(三)生产副矿长:
由于内容太多,页面放不下,全文可编辑版本请您下载学习:
煤矿招聘群入群邀请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