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农历正月初八,春意盎然,节后上班第二天,*庄司法所门前热闹非凡,温县国家粮食储备库一行六人喜笑颜开,手捧锦旗走进司法所院内,鲜红的锦旗上镶嵌着金色大字——“民调委大能耐,挫除纠阂显本领”,引来许多围观群众,个个表情振奋且带着疑惑,纷纷询问缘由。
起因回放
*庄司法所于年1月6日受理了“温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关于临时务工人员崔某华人身损害民事赔偿纠纷调解的申请”,经调解员李双印和**的辛苦努力,双方于1月12日签订了赔偿协议,并在1月18日司法确认后一次性履行了赔偿协议。
案情简要
崔某华受雇张某在温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干装卸工。年6月24日,一股大风突然把仓库的油毡吹掉,砸到了正在卸车的崔某华,随医院救治,医院诊断为脑震荡。治疗期间,粮食储备库垫付医疗费3万余元。受害人住院近2个月,出院后,以头晕、视力下降至0.7为由,要求温县国家粮食储备库赔偿30万元;粮库方以自己无责任,主张包括医疗费在内愿意付给10万元。此后,崔某华多次到储备库说事,双方协商无果。
调解过程
人民调解员李双印、**首先对崔某华及其家属进行普法宣传,嘱咐不能在处理过程中有任何过激语言和行为,不得影响粮库的正常生产秩序。从法理情层面正确认识粮库积极救治,垫付医疗费等行为,并对崔某华应担负的责任进行剖析和讲解。同时,调解员多次与粮库委托人进行面谈,就《民法典》中的民事责任、物权、侵权责任及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文、赔偿标准详细讲解,使其明确所要承担的责任。
就赔偿金问题,两位调解员陪同双方多次与法院、律师、劳动仲裁、医疗司法鉴定等部门进行沟通,征求意见。通过反复调解,最终双方各自愿意承担自己的责任。
调解结果
崔某华同意由原来要求赔付30万元降到15万元(包括医疗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粮库方也同意,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在司法确认后,粮库于当日将赔偿款支付到位。纠纷圆满化解。
“人民调解不收费,处理纠纷效率高,切实为百姓解忧纾困,真是人民的贴心人!”在场群众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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