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震荡病论坛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乘客摔成脑震荡,拉客仔竟驾车逃离,这
TUhjnbcbe - 2023/4/28 22:04:00

从事非法营运行业的车辆毫无安全保障,且大部分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驾驶员、乘客均不佩戴头盔肇事逃逸的现象并非罕见。

4月22日9时17分许,南山区侨城东路段时,发生一起非法载客致使乘客从后座摔下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驾驶员覃某驾车逃离现场,乘客脑部受伤。

接到报警后,深圳交警第一时间调取事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查明事故发生前后。

“拉客仔”非法载客

4月22日9时17分许,覃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超标,经鉴定属两轮轻便摩托车)搭载杨某在南山区深南大道逆向行驶至侨城东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导致杨某跌落,造成杨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后座乘客摔倒后逃离

事故发生后,覃某在明知杨某从摩托车上跌落的情况下,仍驾车逃离现场。据覃某交代,当时其心里特别害怕且矛盾,驾车迂回到马路对面观察现场的情况。

摸排蹲守,驾驶员终落网

接到报警后,深圳南山交警全力侦办,在覃某家庭和工作必经之路布控蹲守。4小时之内将覃某抓获,覃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了解,覃某本是某企业保洁员,兼职做非法营运“拉客仔”,出了事故后向亲朋好友四处筹借几万元用于杨某医疗费用。伤者杨某因脑震荡住院治疗,现已出院休养。

深圳交警提醒,也许事发并非你意,但肇事逃逸实乃故意。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选择逃逸,等待你的只会是更加严厉的惩处。

深圳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广大市民情不要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将生命置身于危险之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乘双方都将得不偿失。

邓子良丰雷

深圳交警

丰雷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南方+-创造更多价值

本文来源:南方plus客户端

1
查看完整版本: 乘客摔成脑震荡,拉客仔竟驾车逃离,这